国内钢企上市龙头宝钢股份(600019.SH)旗下子公司酝酿2年多的IPO冲刺计划最终搁浅。
6月14日,宝钢股份公告披露,公司当天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武碳业”)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此前的2021年11月,宝钢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深交所官网显示,2022年6月30日,深交所受理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2023年8月2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航空、汽车、冶金、有色、建筑、医药、农药、塑料及染料、轨道交通、建筑补强、体育用品等领域。
根据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拟发行不超过2.50亿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3.19亿元,拟投入募资30.12亿元,主要募投项目分别是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此次终止分拆上市的原因,宝钢股份在公告中称,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宝武碳业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公告强调,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宝钢股份同时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